2025年9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视办理局对某学校食堂开展食物平安法律查抄,查实存正在多项问题:间未设置公用干手设备、衣柜内小我衣物取工做服混放;库房散拆食物无标识、存正在卫角;蔬菜保鲜柜及生食冷藏柜温度计显示不准;食物平安“日管控、责令该校于2025年9月21日前完成整改。后期法律人员对该校开展复查,发觉前期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且新增违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和五十七条第一款的和《集顶用餐单元落实食物平安从体义务监视办理》第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乌苏市市场监视办理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责令当事人当即更正违法行为,并赐与5000元的行政惩罚。(供稿:乌苏市市场监视办理局)。